电商设计师 令秦国脱胎换骨的商鞅变法,究竟强在哪里?八个方面,一目了然
中国封建历史上最为成功、最为彻底的改革电商设计师,当属商鞅变法。它不仅仅是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,可以称之为“脱胎换骨”,让这个春秋时期的边陲小国,一跃成为山东各国眼中的虎狼之国。
那么这一变法究竟为何有此威力?以下对这场变法的内容做一个系统梳理:
第一,完全摒弃当时各国推崇的儒家治国思想,实行严苛的法家治国体系,即以法治国。
公孙鞅认为,在当时弱肉强食的环境下,官员、老百姓已经失去了过去的淳朴,而变的虚伪狡诈。
这种情况下,儒家的仁政执行起来很难保证实际效果,“仁慈之人能够对人仁慈,而不能使人仁慈;有道义之人能够爱别人,而不能使别人有爱心”,因此,仁政最后往往会变成对权贵的保护、对底层百姓的盘剥,只会造成社会的混乱。
法制看起来严苛,但却能够禁止官员、民众不犯法,其最终目的,是不施行惩罚但却能达到使人因为害怕而不做坏事的状态,这实际上反而是对他们的最大保障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法制实际上更符合道德,儒家的仁义只会造成实质上的残暴。
此外,法家思想认为,人的能力有高有低,但好的制度,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、抑制他的缺陷,使每个人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份子。
第二,在秦国,荣华富贵的获得,只有两个渠道:农业和战争(简称农战)。
公孙鞅认为,在当时的乱世,诗书礼乐、经商、手工业等只会造就一大批游手好闲的人,对国家的强大只有坏处而毫无益处。对内提高粮食生产、满足国家需要,对外军事扩张,抢占领土、消灭敌国有生力量,才是国富民强的直接推动力。
但对所有人而言,农业最为辛苦、打仗则最令人恐惧。为了驱使百姓乐于从事农战,公孙鞅根据人性中趋利避害的特点,奖惩并举。采取重罚措施,使逃避农战的痛苦远远超过务农和打仗本身;堵塞其他所有渠道的晋升及致富之路,提高工商业税率、提高粮食价格、对权贵按照家中佣人/食客的数量从重收取赋税。
同时,把粮食生产、临阵杀敌的结果与爵位的提升直接挂钩,保证将农业生产、市场贸易的所有好处都给百姓,打仗获得的所有好处都给一线战士和将领。
第三,执行力,推行法治的前提。
公孙鞅认为,如果有了好的法令却不能执行,那就等于没有法令。
治理国家的三要素是法律、信用和权力。
法令的建立,确定赏罚的依据;权力由国君独家掌握,确立君主专制的威严与权威;国君本人公私分明,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,杜绝因个人喜好任人唯亲,对于所有人,无论是权贵、官员还是平民百姓,都实行同一标准奖赏、同一标准惩罚,建立起国家信用,令所有民众心悦诚服。
在具体执行环节,法律条文简单明了,让所有人都能轻而易举理解。中央及各地都设立各级法官,推进法律的普及和解答。任何人对于条文存在不理解,法官都有责任解释清楚,并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,作为证据。否则,若因为法官解释不及时而造成民众犯法,相应的责任由对应法官承担。
第四,提高行政效率。
在实行法治的体制下,所有官员、百姓对事情对错都能找到对应条文依据,最大程度的杜绝了官员个人喜好对工作的影响,因此政务工作将变得很简单。
以此为前提电商设计师,法家认为:当日完成政务的国家称王、当夜完成政务的国家强大、第二天才能完成的国家会削弱,要求所有官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处理职责内的事务。
第五,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。
公孙鞅认为,治理好国家的关键不在于官员的多少,而在于良好的监督机制。但有共同利益的人不能互相监督,所以,不能让官员监督官员,所谓的监察官只会消耗资源,而没有任何没有用处。最佳的监督模式,是让官员和民众互相监督。
得益于法律条文的普及,当任何官员有侵害百姓的行为时,民众可以依据对应条文向有关部门告发;不同的民众之间,采取连坐制度,以五家为一单位,一家犯法,其他四家同被处罚,及时告发则能避免被祸及。
美工接单第六,奖惩时机、比例的合理运用
严刑峻法,关键目的是遏制与威慑。因此,治理社会要在安定时进行,并且必须轻罪重罚,而不是轻罪轻罚、重罪重罚。
老百姓都希望社会安定,但他们自发做的事情往往会导致社会动乱,所以要一开始就对轻罪施以重刑,那么就会起到很有效的遏制作用,重的罪行更不可能发生,这就叫安定时治理国家的原因。
如果轻罪轻罚、重罪重罚,那么小罪根本无法制止,铤而走险的重罪也会越来越多,这就叫做乱世时才开始治理。
惩罚多,奖励少。刑罚少,不能产生威慑作用;奖励多,则只会造成其价值的贬值,带来民众对国君权威的轻视。因此,公孙鞅认为,奖惩的基本的比例为:每使用九次惩罚,赏赐只使用一次。
刑罚重,赏赐轻。刑罚重,美工招聘爵位才显得尊贵,国君才能够有效以晋升为工具来显示对民众的鼓励;赏赐轻,刑罚才显得威严,百姓才会因此竭尽全力为国君效力。所以,刑罚和奖赏的适当使用,既能使国君的权威加强,也会使民众受益。
第七,积蓄力量,更会释放力量,促进国家实力的循环增长。
国家要强大,必须既要会积蓄力量,也要会释放力量。积蓄力量是为了使国家富裕军队强大,释放力量,则是为了给民众立功的机会。
因此,对于穷人,要使用刑罚迫使他们务农变富,然后,再通过奖赏,鼓励他们通过捐献粮食财物来获取爵位,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变穷。使穷人变富、再使富人变穷,这样获利的只是国家,民众则永远会有动力从事生产。
军队如果强大了却不对外作战,这等于是不给军人立战功机会,长久下去,就会导致动乱。所以,时机一成熟就对外作战,这是国家兑现承诺、百姓实现愿望的机会,等于是把毒害加给敌国。否则,就是把毒害留给了本国。
第八,残酷、公正而诱人的晋升制度。(罗列部分)
包括王公贵族在内,所有人能拥有的房屋、土地、臣妾数量、穿着标准等,都与爵位挂钩,逾越者处以重刑。
作战的士兵也五人编为一组,实行连坐制,一人逃跑,另外四人受罚,除非能获得敌人首级一枚(四人获得一个就行)。
每五人的首领叫做屯长,每百人设一将。屯长和将在一场战争中得不到敌人首级,自己就将会被斩首。获取33颗以上,则可以升官。
再往上的各级将、尉都可领取一定额度的俸禄,但也承担相应责任。位置越高、责任压力越大。
一场攻城战,必须获得敌人首级8000颗以上才算合格;野战要达到2000颗。达到标准,全部有爵位的军人都可以官升一级。
战斗结束后,为了避免滥杀百姓或者战友冒领军功,所有斩获的首级都将被公示核实3天,没有疑问才落实奖励。奖励也必须在3天内完成,否则将追究相应官员的责任。
凡是能够获得敌人小军官及以上人员首级一颗的,爵位增长一级、赐给田地一顷、增加宅地九亩、赐给侍从官一名,还可以当军队和地方官员。
所有官员,死后墓旁的树木数量也与级别挂钩,每高一级可以多种一棵树。(这在古代很重要…….事关身后的荣耀)
以上,只是一些大的方面,还有很多具体翔实的规则,这里就不一一罗列。
实际上,以上的措施,并不是一下就实行的,也经历了慢慢铺开的过程。公孙鞅在世时,主要在公元前359年和350年两次集中颁布变法。在他死后,秦国不断对法制进行完善。
比如在中后期,由于不断与六国尤其是魏、赵、楚、韩四国作战,虽然持续歼灭对方的有生力量,但秦国自身也消耗巨大(如长平之战在消灭赵国45万军人和民夫的同时,自身也损失了20余万人),国土扩大的同时,民众数量却没有随之增长。因此,为了吸引六国百姓入秦,秦国宣布新政,对迁入的他国百姓给予赠送土地并且免收三年赋税的优惠政策。
可以看出,秦国的变法,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完整机制,全面细致、针对性强、执行办法具体、公开公平公正,套用今天经济学的理论来说,称得上是一个“理想的模型”,要求极高的执行力才能实现。
然而在秦孝公及其之后历代秦国国君的以身作则下,近140年里,这套体系得到了很好的执行,全国上下一致,将全部的力量都集中到农业生产、对外作战这两个战国时期最为关键的事务上,秦国被打造成了一个可怕的战争怪兽。
战争怪兽,一点都不夸张。史书记载,秦国民众平时所唱的歌谣,都是关于打仗的;
在听说马上要打仗时,全部人欣喜若狂、互相庆贺;
在战场上,所有军人的唯一目标是打赢仗,并砍下敌人的脑袋,即使知道自己会战死,也毫不后退。因为他们很有信心,就算自己死了,自己的杀敌功劳一定会算在家人的身上;
如果敢后退,身边的战友首先不会给自己机会,就算运气好成功逃跑了,那更惨,直接宣判了自己全家老小的死刑。
我们现在看的战争片里,主人公上战场时,家人会依依不舍的送他离开,并会饱含热泪、嚎啕大哭着说:“照顾好自己,一定要活着回来啊。”
而秦国人送自己的亲人上战场时,则几乎是欢天喜地的赶他走,并且再三交待:“上了战场给咱拼命,要是打不赢的话,你就别回来了。”
这样的国家、这样的军民,你让他如何不能一统六国......
可惜的是,在统一天下后,公孙鞅的这套理论就失去了土壤,所以西汉天才少年贾谊把秦朝灭亡的原因归结为:“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。”
汉代在几乎整体照搬秦朝各项制度的基础上,对外宣称“独尊儒术、罢黜百家”,实质上不过是给法家理论披了一层仁义的外衣罢了。
参考资料:《商君书》《资治通鉴》电商设计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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